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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
主要保障公司的董監事或重要職員在執行職務時,因為錯誤、疏忽、過失、違反義務、違背信託、不實或誤導性陳述等行為,被第三人(投資者或員工)提出賠償要求所引發的個人法律責任,產險公司將負責賠償可能產生的損失。
舉例來說,如果企業利用會計準則的漏洞來粉飾營收、集團交叉持股、關係人交易等,導致投資者受傷而要求損害賠償,這種險種就可以讓企業免於因為賠償鉅額資金而破產。
對於誠信的企業而言,如果企業的財務預測和實際營運結果差太多,或是投資人不滿意公司的獲利情形或股價下跌等因素,因而對董監事或重要職員提出訴訟,主張公開說明書資訊揭露不實的法律責任,此險也將負責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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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嘉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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